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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验”助力昌都检察听证工作发展
时间:2022-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杨飞

按照最高检、天津市检察院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统一安排,2021年10月29日我被委派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刚到昌都市院工作,各方面情况不了解,为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最高检巡视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反馈为切入点,发现昌都检察听证工作刚刚起步,听证案件少、效果不佳,与内地差距较大。为此,我积极联系市院、红桥区院相关部门同志,主动引入天津检察听证工作成功经验。在昌都市院领导和全体干警努力下,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50件,同比提升163%,位列自治区第1位。自治区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通报了5件听证典型案例,昌都市院2起案例入选,相关听证工作经验做法受到自治区院肯定,在全区推广交流。

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刚到昌都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全面查阅并认真学习自治区检察机关有关检察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查阅去年开展听证审查的全部案例,发现问题10余处,撰写全年检察听证工作通报。同时,我积极走访案管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有关部门的一线办案同志,认真听取他们对听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6000余字的《昌都检察听证工作的调研报告》。在调研的基础上,我以“四个一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为题,向昌都市院党组作了专题汇报,获得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市院领导的支持下,加强统筹领导,成立了全市常态化听证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筹备成立了全市检察听证员库,为后期的推进当地常态化开展听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任何工作的保证。为深入推动该项工作有序进行,我在吸纳天津听证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努力打造“昌都检察听证一本通”。先后起草了昌都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常态化听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听证工作文书样式(试行)》及听证会席位设置图、《简易听证指导意见(试行)》等制度。明确了“四大检察”哪些案件原则必须召开听证,建立了联络员机制、备案审查机制、定期通报督查机制,细化19项文书对听证全流程进行规范,为全市干警提供了有效、便捷、可操作性的听证指南,有效消除个别检察官对适用检察听证审查案件的抵触心理,听证案件数量同比大幅度提升。

为提升听证案件效果,我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开展听证业务培训。以天津红桥区院典型案件为素材,编写3起检察听证模拟案例,作为主持人通过模拟听证交流会的方式,指导当地干警快速提升归纳听证焦点问题、掌控听证节奏的能力。经过多次模拟演练,昌都市院和左贡县院先后顺利通过最高检听证直播条件验收工作,首次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互联网直播,以“看得见”的形式充分展现司法的公正性,着力提升检察办案公开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期,我们将积极引进天津检察机关岗位练兵经验,利用模拟听证会的形式,与行政检察部等业务条线合作开展业务实训,在真人真对抗的过程中,强化公开听证意识,提升释法说理、运用法律的检察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将按照天津市院、红桥区院和昌都市院党组的要求,继续发挥好桥梁作用,对接需求,积极探索开展远程听证,尝试邀请专家学者利用远程设备开展听证。全力推进《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常态化听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在听证案件备案审查、质量评查、繁简分流等方面取长补短,协调各业务部门出台适应当地业务实际的听证办法,扎实推进昌都检察听证工作走深入、走实,为自治区检察听证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昌都检察听证样本”。

    (作者单位: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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