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7日在红桥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八次会议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春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主动担当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要求,全面履职、主动作为。先后组织百余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企业参与联防联控和服务复工复产,向辖区内办公楼宇、超市、市场推广我院防疫系列“法治小剧场”宣传短片,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新媒体积极向企业推送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对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提出建议。用主动担当的政治责任为千家万户送去党的关怀,用肩负的法律责任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有效的检察服务。
主动履职加强源头防控。今年3月,针对辖区内个别社区、商业体未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群众随意丢弃口罩现象,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制发检察建议10余份,促使全区新增及提升更换废弃口罩投放点120余个,增强了群众安全防范的自律意识,有效降低了二次污染的风险。该案例入选《天津市检察机关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报道。
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出台了《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红桥区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通过举办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促使企业规范发展、依法经营。
二、牢记职责使命,推动检察工作与全区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同行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深化平安红桥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刑事犯罪,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32件210人,审查起诉案件347件513人,积极营造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 重拳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资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网络安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国家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等各项宣传活动37次,坚持以案释法、精准普法,我院走进西沽公园宣传民法典活动情况登上了“学习强国”APP。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属性,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重点,确保“六清”行动落地落实。办结涉恶案件6件39人,实现涉黑恶案件全部清零。落实“行业清源”,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十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做到“每案必建议”,向相关部门和企业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份,并全部得到回复,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精准 保护,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源头防控,向金融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0份,依法有序推进金融类案件的源头排查和风险化解。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在圆满完成各项扶贫任务的同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的有机衔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特别突出了对因案致贫家庭的救助,及时传递法治暖意、检察情意。
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通过依法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把回应人民期待作为基本出发点,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扎实履行“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
以“求极致”标准提高办案质效。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带来的新办案模式的变化和工作框架的更新,我们积极适应先进的刑事检察理念,全方位研判检察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各项工作得到了大幅提升。“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等十六项业务指标位居全市前茅,其中“案-件比”同比下降43%,减少了200多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使得公平正义实现得更加高效。
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检察监督。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涵养健康有效的法律监督新秩序,通过纠正司法执法问题,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一年来共监督立案14件,制发刑事检察建议49件。向刑事执行监管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提示函等法律文书80余份,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以司法为民使命书写检察民生新答卷。认真落实包保责任,部署全院干警走进社区、走上街道助力创文创卫工作,认真落实“吹哨报到”机制,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进网格访民情”活动,用真心、真情和实干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办理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件14人。办理了公安部、市检察院督办的全国首例高学历人员跨省非法研发、制售A型肉毒毒素案件,对医疗美容行业制假售假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用药安全。今年以来,共受理接待控告申诉信访事项233件318人次,受理案件57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中,我院为辍学在家、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申请到8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定期跟踪回访,为孩子今后的生活、教育、心理疏导提供持续帮扶,将党的温暖传递到困难群众手中。
四、持续优化检察供给,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
努力把检察职能向深层次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通过司法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积极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9.9%,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化解了社会矛盾。创新打造“检察+网格”监外执行监督新模式,通过网格员定期实地走访和摸排监外执行人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网格管理系统向我院进行反馈,有效避免了脱、漏管现象的发生,保证检察监督无死角。
实现检察服务全覆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区委“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要求,我院出台了《派驻社区检察室工作实施意见》,以部门为单位在全区各街设立派驻检察室,以“定时到岗+随时约岗”模式,将涉检信访接待窗口前置,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问题。社区检察室挂牌以来,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接待信访事项300余件,解决民生问题20余件,该项工作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采纳率100%。对全区窨井盖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围绕京杭大运河遗迹文物保护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撑起文化遗址“保护伞”。与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办理一起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并于“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回头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拓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与团区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组建“蓝天护‘未’队”普法志愿者队伍,联合公安、民政、街道、妇联等部门打造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工作模式。参与录制天津新闻广播特别节目《检察官对你说》,做响“红桥未检”品牌。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开展暑期儿童关爱活动、“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讲26次,真正做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五、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出政治建设“三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平时考核、考勤和假期管理等制度规范15项,形成基础、责任、亮点一体规划、统筹推进、分类落实的政治建设工作新格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我院干警在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组织的理论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三次荣获一等奖的好成绩,以赛促学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行。
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打造党组负总责、检务督查和党风廉政监督相结合的主体责任监督管理体系,以创建区纪检监察工作示范点为契机,创新打造廉政广场,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月、“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大讨论等活动,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持续深化廉政教育月活动,不断引领全体干警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向更好转变。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精神,做好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等重大事项的填报记录工作,及时防控廉政风险,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促队建,推出了《加强党建工作十二条措施》,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以制度倒逼工作责任制落实,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创新培训方式,用好岗位练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上讲台、带头办案,带动整体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加强实务能力和理论素养培养,今年在全国或省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20余篇,10人次在国家级或省级调研评奖中获奖,4篇调研文章入选国家级论文集。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闻发布会,公开法律文书28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677条,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听评案件、视察工作,增进理解支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天津日报》等国家和省级主流报刊媒体及电视台发布新闻作品70余篇,自制短视频《红检战“疫”,来了!》成为市委网信办公众号首条阅读量破万的新媒体作品,营造出检察宣传强大声势,传递了法治正能量。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服务大局、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获得了15项国家、省部级荣誉。我们每一项成绩的取得,都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保障大局不够精准,优质检察产品的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要;“四大检察”还存在发展不协调不充分的弱项和短板;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还需要不断压紧压实。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了战略部署,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贡献检察智慧。
一要更大力度强化政治自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和业务工作抓实抓好,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落实到每一起检察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二要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继续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强化对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司法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要更高标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为导向,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和执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检察建议等不同监督方式,进一步健全具有我院特点的全流程立体化监督体系,善于运用政治、法律、检察智慧进一步提升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四要更严更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干警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党员干警用政治理论指导检察工作的水平。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纪律规矩常态化教育,深化检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紧而又紧抓好队伍作风建设。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培育干警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继续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前进方向,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政治担当,努力为红桥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出色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