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1日在红桥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春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在忠诚履职中诠释检察担当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完善《中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及程序细则等制度,主动向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点工作48项,用实际行动践行政治忠诚。
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坚守首都政治“护城河”特殊使命,坚决扛起教育整顿政治责任,做到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举办“班子读书班”和“干警业余读书班”,开展各类专题学习研讨160余次,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坚持思想发动和政策引导齐抓、自我查纠与组织核查并举,对发现的问题和瑕疵案件全部整改到位,有力整治了顽瘴痼疾。坚持以为民服务实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效,深入各街道矛调中心225次,为群众办实事165件,执法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办案“三个效果”进一步突显,群众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依托入列轮值、“党员干部进网格访民情”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深入社区、企业参与联防联控和服务复工复产,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为党分忧的大局观念,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刑事案件。推动解决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问题,通过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消除疫情防控“盲点”。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红桥区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妥善办理影响经济发展尤其是涉民营企业案件,保障23家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意义,提起涉黑一审公诉案件1件39人、涉恶案件8件56人,成功办理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精准“打财断血”,坚持“打伞破网”,发现并移送线索11件,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针对物业等行业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5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我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干警王洪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2名干警被评为“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全方位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113件554人,向金融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0份,依法有序推进金融类案件的源头排查和风险化解。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机衔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37.66万元,防止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二、坚守初心,为民司法,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彰显检察温度
五年来,我们积极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新期待,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不懈追求,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的需要。精准发力助力平安红桥建设,五年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79人、起诉3757人,积极营造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重拳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网络安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民法典宣讲等各类宣传397次,我院干警走进西沽公园宣传民法典活动情况登上“学习强国”APP。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严格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助推全区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0件76人,办理全国首例高学历人员跨省非法研发、制售A型肉毒毒素案件,对医疗美容行业制假售假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该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新华社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刊发。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为民司法的期待。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95件,接待信访群众903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来信七日内答复率100%,连续15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在全区9个街道设立检察公益岗,以“定时到岗+随时约岗”模式,将涉检信访接待窗口前置,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需求。充分发挥蓝天未检工作室作用,面向全区33所学校开展“蓝天未检公开课”、法治进校园宣讲等220余次,以“法治副校长”“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等落实为抓手,开展走访督导,全面排查侵害未成年人安全隐患。联合公安、民政、街道、妇联等部门打造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工作模式,着力构建教育引领、源头预防的未检工作新格局。五年来,十余名罪错未成年人考取理想大学或因见义勇为获得表彰。未检部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干警李小龙被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突出个人。
三、深耕主业,强化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使命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切实把法律监督落实到司法办案各环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生命线”,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31件382人,不起诉19件27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105件、撤案45件。建立“1+2+1+N”工作机制,被市检察院评为“拿得出、叫得响的工作经验”。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度,创新打造“检察+网格”监外执行监督新模式,有效避免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先后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排查等专项检察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7份,制发检察建议267份,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牢固树立精准监督司法理念,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30件,先后对10起行政争议实现实质性化解。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力度,主动走访区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建立联系沟通、信息共享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件,为弱势群体“撑腰打气”。
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合力。201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份,回复整改率100%,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围绕京杭大运河保护,对黄莲圣母停船场、天子津渡遗址公园设施等遗迹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撑起文化遗址“保护伞”。我院作为天津市代表在全国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上作经验介绍。与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办理一起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守护英烈荣光。
四、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在推动更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作为
五年来,我们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途径,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高站位推进各项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务犯罪侦查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制定《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衔接配合的意见》,强化监检衔接,形成反腐合力。设立专门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司法责任制落实,持续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做好改革“精装修”。
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102件184人,不起诉246件306人。严格落实担任领导职务检察官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408件。狠抓“案-件比”优化检察管理,连续12个月低于1:1.07,减少了800多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使得公平正义实现得更加高效。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145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及时惩治犯罪的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完善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监督机制,开展重点案件评查617件、流程监控2577条,发现问题全部及时整改。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醉驾案件“侦诉审”三日速裁新机制,危险驾驶速裁案件从受理到宣判最短用时36小时。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打造3D电子心理沙盘、“百人互动”VR普法教学系统,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完成红桥区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及检察听证“一体化”建设,建成功能完备的电子物证鉴定工作室、融媒体工作室和涉案财物室,全面构建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智慧检务新引擎。
五、强基固本,党建引领,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展现检察风貌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毫不动摇政治建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持续深化“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持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升质效的能力。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先后开展了“检察文化建设年”“智慧检务建设年”“政治建设年”“基础建设年”“精品工作建设年”等主题年活动,促进检察工作稳步提升,风气作风持续向上向好。
坚持不懈人才兴检。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连续十年举办红桥检察论坛,加强对高层次检察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促进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86人次荣获“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天津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办案能手”等称号。
驰而不息从严治检。打造党组负总责、检务督查和党风廉政监督相结合的主体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以创建区纪检监察工作示范点为契机,创新打造廉政广场,教育面辐射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大讨论等活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引领全体干警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向更好转变。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198件,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火墙”。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广泛邀请全国、市、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500余人次参与专题调研、检察开放日、不起诉公开宣告和检察听证,听评案件、视察工作,增进理解支持。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文书1596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31条,接待律师3562人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紧跟社会热点放大法治宣传效能,先后在各类媒体推送信息2万余篇次,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天津日报》等国家和省级主流报刊媒体发布作品200余篇,营造出检察宣传强大声势,弘扬了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在攻坚克难中奋力突破,在披荆斩棘中砥砺前行,共获得国家级荣誉17项,市、区级荣誉96项,183篇调研成果在国家或省部级刊物上刊发。上述成绩的取得都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还不够明显;“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均衡;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区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关键五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政治建设成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使各项工作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二是以更实举措保障中心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以更高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的层次和水平。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抓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是以更严要求铸造检察铁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教育培训新机制,培育干警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厚爱,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法治保障不可缺席,检察机关使命在肩。未来五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忠诚尽责,努力为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建设,助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