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7日在红桥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建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书写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篇章,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牢记嘱托,勇担使命,以深学笃行铸就坚定忠诚检察政治本色
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主动对标四个“善作善成”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构建党组示范引领学、支部集体研讨学、干警个人自觉学的“三级联动”机制,举办专题学习班、辅导讲座、参观见学等活动,深刻感悟殷切期许、关怀厚爱,激发敢为善为的蓬勃斗志。
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列入督查督办事项,确保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23次,其中服务西北角特色街区、“检护民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获得领导批示肯定。
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出台我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落实举措》,组建工作专班,分层分类开展学习教育,开展专题研讨50次,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进行对照检视,切实做到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实效。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周、专题党课、座谈交流等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警以党性立身、以道德正心、以作风塑形,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努力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中展现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通过严格依法办案防范化解风险,全年共批准逮捕91件120人,提起公诉195件245人,有力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助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成功办理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柏涛、梁志欣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完成涉黑恶罪犯刑罚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对提供支付结算、语音转接等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办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1件11人,全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办理监委移送案件4件4人,对2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主动护航高质量发展。聚焦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涉企经济犯罪“挂案”线索,清理“挂案”31件。制定服务保障西北角特色街区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以检察履职擦亮红桥“津”字招牌。“全链条”打击涉税犯罪,办理系列案件23件,挽回国家税收损失6000余万元,推动注销空壳公司47家。积极走访辖区重点企业30余次,为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等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职务犯罪预防专题培训。针对辖区多发犯罪进行专题调研,撰写《红桥区商超领域盗窃犯罪分析报告》,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帮助企业健康发展。
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手段化解矛盾,已审结的故意伤害案件和解率达到73.3%,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秉持“只要上访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理念,处理来信来访86件,畅通群众表达渠道,解决群众法治诉求。加入区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区法院多方参与化解争议,实质性化解了一名劳动者工龄计算错误问题,该案件被《天津新闻》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举办普法宣传活动200余次,在《法治日报》《天津日报》发布新闻稿件110余篇,新媒体作品《迷途少年的温暖救赎路》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传播力作品”,官方微博“红桥检察”被评为“全国检察微博三十佳”,充分传递法治正能量。
三、践行宗旨,司法为民,以检察担当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用心用情做好民心检察工作,办好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民生实事。
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在心上。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食药、环境、养老、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心领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办理各类案件197件。成功办理公安部“昆仑2023”专项督办的全市首例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有力打击污染环境行为,筑牢生态保护的“检察屏障”,该案被评为全市“优秀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例”。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全链条”打击医保领域诈骗犯罪,对35名职业骗保人、“药贩子”、涉案医生、医药代表等提起公诉,追缴赃款320余万元,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办案力度,就一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的制销“假驴肉”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在辖区开展驴肉制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针对部分商超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排查各类经营主体165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辖区多处路灯设施损坏、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更换、维修路灯设施12套,以检察履职推动照亮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将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工作抓在手上。向拖欠劳动报酬行为说“不”,通过支持起诉帮助35名劳动者讨薪成功,办理一起老年农民工与物业公司劳务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与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调解,促成涉案双方自愿和解,成功追回被拖欠近三年的薪酬。强化妇女权益保障,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权益犯罪,办理的一起案件获评2024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针对辖区4家公立医院、2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未规范建设母婴室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为一名因家庭暴力离婚、无经济来源的被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推动纳入单亲困难母亲库并做好失业保障,既解燃眉之急、更解后顾之忧。针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通过座谈沟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健全网络招聘监管机制,维护平等就业环境。
将聚合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之力的责任扛在肩上。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对实施严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2人;对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1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促“甩手家长”履行监护人义务。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与区教育局会签《关于深化检教合作协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框架协议》,深入校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60余次、检察开放日4次,邀请师生代表300余人次来院观看听证会,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与温度,研发的法治课荣获“天津市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法治课”。针对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校园周边文具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低俗文化商品、辖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及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检察履职促进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以“三个善于”理念为引领,强化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依法不批捕27件43人,不起诉89件118人,监督立案22件,监督撤案21件,纠正漏捕、漏诉10人。积极融入检察侦诉一体化格局,审查起诉市、分院交办的自行侦查、机动侦查案件4件8人,深挖案件线索、厘清争议焦点、准确定罪量刑,有力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做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1件,检察建议书7份,各类监督意见采纳率均为100%。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6件,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与市律协红桥工委会签《关于加强虚假诉讼防范工作的协作机制》,合力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行为。依法办理“停运损失”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就网约车驾驶员在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明虚增停运损失的乱象开展检察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全力做好社会保险及治安管理处罚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理案件23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写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与公安、税务等单位加强衔接配合,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1人,共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聚焦治理做深公益诉讼检察。加强“府检联动”,先后与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协作机制,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领域治理合力。针对利用网络平台违法销售医疗器械的情况,推动行政机关启动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防控医疗器械网络经营风险,督促压实第三方平台履行资质审核职责,确保医疗器械销售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紧盯西北角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问题,配合相关单位对街区70余家餐饮食品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3次,消除安全隐患点位6个,推动依法将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由7家缩减为2家,有力提升管理效能。
五、自立自强,砥砺奋进,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聚焦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与时俱进强化素能建设。深入落实市检察院“培训能力提升年”工作要求,举办“青润红检”讲堂等各类培训活动,鼓励青年干警挑大梁、担重任,努力提高履职本领。打造“红剑”涉税犯罪办案团队,提升打击涉税犯罪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制定我院《业务研修方案》,19篇检察理论调研成果被刊发选用,申报的《人民监督员制度研究》课题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评项目入选最高检案件管理理论研究课题。累计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33人次,集体荣誉6个,1名同志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能手”称号,1名同志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人才库”,我院“新运河守望者”检察文化品牌获评“第三届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坚持不懈深化科学管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分析和科学运用,进一步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和履职模式,检察履职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强化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运用各类数字检察模型立案23件,自主研发的“互联网医疗领域医保诈骗大数据监督模型”已在最高检平台上架推广,供全国检察机关使用。务实加强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公益诉讼检察整改验收活动和公开听证69人次,面对面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诚恳听取意见,以公开促公正。
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主动筛查问题,完成情况周报14次。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抓实抓细“三个规定”落实,检察人员记录报告相关事项意识更强,“有问必录”成为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开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执行情况、差旅费使用情况等专项监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每一步,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同样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走实;以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有薄弱环节,监督力度仍需加大;检察队伍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需要。差距就是目标,问题就是责任,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改进提高,尽心竭力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市检察院工作要求,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彰显新气象。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忠诚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以政治坚定引领方向正确、履职有力。
二是时刻牢记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矛盾化解,促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丰富民心检察举措,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以“三个善于”为指引,促进依法履职,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到实处。在打造典型案例、特色品牌、亮点工作上大力创新,让法律监督工作更有力有效。
四是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面貌。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打牢人才根基。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严格公正规范行使,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四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忠诚履职、敢为善为,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