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红桥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建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干字当头、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铸牢忠诚之“魂”,以更高站位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植根于思想、见之于行动。
深学笃行强政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台账》《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定期督导落实情况,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4项。
纠树并举严作风。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研讨,通过“三会一课”、警示教育、调研成果交流等形式,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检察履职实绩。组织开展违规吃喝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公文抄袭、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的形式主义倾向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标本兼治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互融互促抓党建。实施“党建融+”工程,打造品牌矩阵,以“党建引领、团队支撑、典型强基、品牌赋能”为主线,一体推进党组织建设、品牌载体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开展支部亮点巡展活动,组织“党建融+·与法同行”党建业务融合竞赛,以高质量党建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公室党支部获评首批区级机关“四强”党支部,“经纬之光”获评第四届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二、担当法治之责,以依法办案护航区域中心大局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与党委想在一起,与政府谋在一处,积极在了解大局中找准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70件90人,提起公诉157件206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动态化解6件重点案件风险。全力护航上合组织峰会顺利召开;派出干警下沉街道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峰会顺利举办贡献检察力量。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组织党员干部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监督,针对漏管隐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有效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参加选举,护航基层“两委”换届选举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之力服务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设,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或终止侦查。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审查办结虚开发票类涉税案件31件77人,帮助挽回税收损失400余万元。实地走访涉案企业,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开展法治宣讲,为企业健康发展开出“法治良方”。以检察履职助力“天津之源看红桥”文化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活动”,让“沉睡”的文化遗产“活”起来。
务实推动社会治理。坚持依法治罪和依法治理相结合,持续加强危险驾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常见多发犯罪治理,起诉三类犯罪34人,同比下降58%。紧盯履职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份,有力促进“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市检察系统首家全覆盖入驻街道一级综治中心的基层院,每周定人定岗在区、街两级综治中心开展检察服务,共接待群众200余人次,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10余件,同相关单位一道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大事小情,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三、倾听民生之需,以高质效履职诠释司法为民初心
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努力把群众“盼的事”变为检察机关“干的事”,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全链条”打击医保诈骗犯罪,挽回医保基金损失600余万元,以法治利剑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一起案件获评全市政法机关“示范优案”,办案部门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某高层小区消防通道堆放杂物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使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严惩以“被害”为名设局索财,办理一起网约车司机半年内60余次利用“直行优先”交通规则进行“碰瓷”案件,最终嫌疑人以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合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津冀协作高效办理一起农村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联合市检察院上门发放救助金,协调当地乡镇、村委会共同开展长效帮扶,接力为群众救急解困。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深入全区中小学开展校园安全治理工作,加入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凝聚多方力量建立校园欺凌预警防范机制,为孩子筑牢反欺凌防线;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整治校园周边低俗文化商品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共同改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以“红检·蓝天”未检工作室成立十周年为契机,与区教育局召开法治副校长履职座谈会并举办开放日活动,相关情况被《法治日报》等媒体刊载。
积极回应群众所思所盼。坚持“只要来访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感受,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0件次。为特定群体依法维权“撑腰鼓劲”,针对物业公司拖欠保安、保洁人员工资的情况,依法支持29名劳动者起诉讨薪。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担任听证员,举行检察听证54场。在办理当事人申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机制,开展定期回访进行释法说理,促进“法结”“心结”一起解。
四、深耕监督之本,以法律监督促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
始终坚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和重要工作抓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关,依法准确规范使用不起诉权,不批捕25件31人,不起诉110件159人。与公安红桥分局会签《关于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先后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和侦查监督工作小组,研判刑事检察业务态势,精准开展监督。扎实推进刑事“挂案”清理,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侦查机关撤案、跟进监督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挂案”,清理挂案310件。深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履行派驻检察职能、做实社区矫正检察和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开展专项检察监督5项,共制发各类监督意见书57份,采纳率均为100%。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对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刑事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认真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坚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支持法院依法履职相结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5件,制定《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监督手册》,促进案件审查规范化、流程化。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会同区法院、公安红桥分局会签《关于共同防范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合力纠正打“假官司”问题。持续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案件144件,办案数同比增长2倍以上,对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2件。
用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开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针对辖区45家洗车场违法取水用水、排水排废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在辖区内开展机动车清洗行业专项整治,规范洗车行业依法用水、排废,该案获评202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聚焦民生领域加大办案力度,针对社区团购自提点贮存食品不规范、地摊无证售药、对老年人进行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办理案件8件,有效维护食药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五、夯实发展之基,以严的标准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坚持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通过强政治、抓改革、严管理,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优化履职效能。树立全面检察管理理念,制定《深化检察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八项举措》,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对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以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助推高质效办案,共核查各类案件400余件次。加强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持续优化,各项检察业务发展更趋均衡协调。
锤炼过硬本领。深入开展“青润红检”和“青蓝讲堂”系列活动,实施业务竞赛培塑计划,专业素能在实战中不断增强,2名干警以全市第一、第二名的成绩荣获“天津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获评“天津市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多名干警获得“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国电子数据取证竞赛三等奖”等荣誉,原创普法视频被评为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三十佳。
从严管党治检。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开展专项监督工作18次,更新廉政档案124人次,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话100人次。坚持严管厚爱,统筹运用内部监督、检务督察等手段,强化干警监督教育管理。狠抓“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织密廉洁从检“防护网”。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我院获评2021-2025年度“天津市先进检察院”,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28人次,集体荣誉20个,检察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平台报道100余次。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于对区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的坚决落实,同时,也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短板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检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还有不足,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能与新时代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人才培养仍需加大力度。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更高要求,为检察工作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在深化政治建设上谋新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忠诚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以实施“党建融+”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融互促。
二是进一步积极融入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求突破。依法惩治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保护社会大局稳定,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桥、法治红桥。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以更加精准有效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在捍卫司法公平公正上显担当。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以“三个善于”为引领,优化办案理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办好群众关心关注领域案件,以更加务实高效的法律监督回应群众期盼。
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上见实效。以“砺剑营”岗位练兵活动为抓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骨干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着力锻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万里征程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更加奋发昂扬的精神状态和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