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现将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二季度,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6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07.69%,其中,涉及司法活动55件,占比86.15%,干部选拔任用5件,项目安排5件,工程建设1件。院领导填报11件,中层领导干部填报23件,普通干警填报32件。
下一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学习“三个规定”,不断提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逢问必录、如实记录。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持续传递“过问不过问都一样”的理念,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执行“三个规定”真正成为营造公正司法环境的“净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