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现将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三季度,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36件,其中,涉及司法活动31件,占比86.11%,干部选拔任用1件,项目安排3件,工程建设1件。院领导填报4件,中层领导干部填报14件,普通干警填报20件。
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落实好“三个规定”往深里走、往细里走,不断提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让执行“三个规定”真正成为营造公正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检察人员的“护身符”。